辽宁省工程咨询协会
辽宁省工程咨询协会成立于1996年9月,现有团体会员单位151家,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。协会是由工程咨询单位、登记咨询工程师及在工程技术经济领域富有咨询和管理经验的专家、学者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行业组织,是经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全省性社会团体,是对外代表辽宁省工程咨询业的行业协会。协会接受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的业务指导,并自觉接受省民政厅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。协会在政府部门和会员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,承担工程咨询行业有关管理、协调的职能,推动工程咨询业在经济建设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。
协会宗旨:遵循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、社会公德和国际惯例,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,组织研究有关工程咨询行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,促进工程咨询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,不断提高工程咨询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,为培育和发展辽宁省工程咨询市场,推动工程咨询事业的发展服务;为促进辽宁省经济建设和工程项目的决策与管理民主化、科学化,提高投资效益服务;为提高我省工程咨询业在国内外的竞争能力服务。协会主要任务:
1、研究和探讨工程咨询行业的发展方向、目标、政策、管理等理论和实际问题。
2、组织研究有关促进经济建设和工程项目的技术进步、现代科学管理、提高投资效益等方面的问题,向政府和有关方面提出建议。
3、接受省有关部门委托,拟订工程咨询法律和法规,承担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工作,加强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。
4、研究制订工程咨询质量标准、收费标准、合同范本及职业道德规范,并组织实施,促进会员坚持客观、公正、科学、可靠的原则,保证工程咨询质量,维护行业声誉。
5、组织交流和推广先进的工程咨询经验和管理经验,评选并推介优秀工程咨询成果,表彰在工程咨询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,举办省内外有关工程咨询业务的研讨与培训活动。
6、加强工程咨询信息网建设,编辑出版《辽宁工程咨询》杂志等报刊和参考资料,组织传播和交流国内外工程咨询、工程建设的信息和市场动态,并开展宣传活动。
7、代表辽宁工程咨询行业参加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(FIDIC)和有关国际组织,如亚太地区工程技术咨询发展计划组织(TCDPAP),并与有关国际组织及各国同业组织建立关系并加强合作,组织会员参加重要国际活动和考察学习,履行国际组织成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。
8、在改革和发展进程中,维护和增进会员的合法权益,促进和增强会员的经济活力,协调解决会员间和行业间有争议的问题,向政府部门和有关方面反映会员的建议和意见。
9、受理关于工程咨询单位和人员执业违规的投诉,并根据情节进行处理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。
10、组织完成有关方面和社会各界委托的其他任务。